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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充分利用并联审批平台
外资项目审批效率显著提高
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,马鞍山市政府自2009年开始对内资企业注册登记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、基本建设等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,外资项目审批效率成倍提高。
一、重视制度建设,建立工作机制
在借鉴上海、广州等地做法,结合本地外资项目审批实践的基础上,马鞍山市政府出台了《马鞍山市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》,市各相关部门制定《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》,开展并联审批工作。
建立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商务局牵头,市质监局、工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外汇管理局、财政局等部门及企业代表参加的并联审批会议协调机制。各部门与企业代表面对面沟通,在与会各部门无否定意见情况下,当场宣布审批意见,颁发外商投资批准证书,会后各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。过去需15个工作日的《外商批准证书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企业代码证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财政登记证》等6种证照,如今一般2至3个工作日办结,5日内发证到手。
二、再造审批流程,压缩办件环节
一是优化环节,将原来复杂的审批流程,基本规范成“受理—承办—审核—办结”四个通用环节,形成“一审一核”制;二是优化权限,实行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、审核材料并提出拟办意见,审批科长直接审批,服务中心窗口制文发证,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窗口人员只接收材料,后台审批的流程。
三、强化工作监督,加强部门协调
实行并联审批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、明确职责、相互配合、加强沟通。作为牵头单位的市商务局,在窗口受理企业申请后,及时与各有关单位通气,说明预审意见并交流可能存在的问题,确保重大问题审批前告知企业。在召开并联审批会议后,协调有关部门分头完成各自审批事项。
为确保外资并联审批形成长效机制,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并联审批会议实行严格的会议考勤制度,建立“政务公告、分工负责、超时默认、缺席默认、协调沟通、按月通报、责任追究”共七项监督措施,确保了外资并联审批工作常态化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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