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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10 日  星期五


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卫生保洁制度

 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,提供高效优质服务,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整洁,制定本制度。
  第二条 服务大厅地面、会议室、休息室、洗手间等公共部分的卫生,由保洁员负责打扫。
  第三条 各窗口单位工作间及其使用设备的卫生,由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打扫,坚持每日一小扫,每周一大扫。
  第四条 窗口工作间、计算机房、会议室、洽谈室等场所禁止吸烟。
  第五条 办公用品、文件、书报资料等要摆放整齐、有序。
  第六条 纸屑入篓,不乱丢、乱扔。
  第七条 茶叶、便纸及其它废弃物入篓,不得堵塞下水管道。
  第八条 中心办公室定期检查环境卫生,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。
  第九条 本制度由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  第十条 本制度自二OO一年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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