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项目名称: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(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)资质认证 |
| 办理地点: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|
| 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十七条、第二十四条。 |
| 申报条件: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;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2002年第31号令);安徽省卫生厅《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相关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》(卫监秘[2004]157号)。 |
| 申报材料:
1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表;
2、申请单位简介;
3、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;
4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;
5、计量认证证书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;
6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名单(申请乙级资质的须有卫生工程人员2名以上,可委聘);
7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清单(按卫监秘[2004]157号要求,外协仪器不得大于20%);
8、管理制度(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程序、质量管理手册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结果报告制度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制度等);
9、曾经完成的相关工作总结报告,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的须提供2项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报告;
10、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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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程序:1、申请;2、受理;3、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;4、审批。 |
| 承诺期限: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,承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 |
| 收费标准:不收费 |
| 备 注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