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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9 日  星期四


项目名称:护士执业许可(首次注册)
办理地点:在省政务中心办理
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第30号部长令)、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〉细则》(省卫生厅、省教育委员会(卫医[1994]68号)
申报条件: 1.凡由本省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; 2.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(含助产士专业)学历,参加由国家人事部、卫生部共同举行的全国护士资格考试,并成绩合格的人员,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; 3.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,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; 4.2003年及以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者。
申报材料: 由本人所在单位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: 1.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; 2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(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); 3.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; 4.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; 5.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; 6.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; 7.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副本复印件1份; 8.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。
办理程序:1、申请2、受理3、审核4、批复
承诺期限: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,承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备  注:

主办单位: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设计维护: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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