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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5 日  星期日


项目名称:医疗广告审查证明
办理地点:在省政务中心办理
许可依据:《广告法》,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》、《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》
申报条件: 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;刊播内容在许可诊疗科目范围;符合国家广告管理相关规定。
申报材料: 1、《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》;2、《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》副本原件和复印件,应当加盖核发其《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》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;3、医疗广告成品样件。电视、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。
办理程序:1、请在省政务中心网站(www.ahzw.gov.cn,表格下载)或卫生厅网站(医政管理)下载申请表;2、报请受理;3、审核;4、批准。
承诺期限: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,承诺时间为20个工作日,如需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,延长10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备  注:

主办单位: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设计维护: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03号 邮码:230001 联系电话:0551-2866710  
管理员信箱:zjg@mail.in.ah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