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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名称: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|
| 办理地点: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|
| 许可依据: 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安徽省实施<医疗机构管理条例>办法》 |
| 申报条件: 符合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》 |
| 申报材料:
1、《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》;
2、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》或者《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》。
3、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。
4、建筑设计平面图,污水污物处理设施验收合格证明,消防验收合格证明。
5、验资证明、资产评估报告。
6、内部规章制度。
7、法定代表任职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签字表。
8、科室设置、科主任、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9、万元以上设备清单。
10、医疗机构所在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。
11、现场验收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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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程序:1、受理;2、现场审核;3、批准 |
| 承诺期限:法定时间为45个工作日,承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 |
| 收费标准:不收费 |
| 备 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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