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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9 日  星期四


项目名称: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
办理地点:在省政务中心办理
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》
申报条件: 符合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、 卫生部《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》规定,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许可条件为: (1)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已列GB2760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和GB14880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》,复合食品添加剂中的单一品种有相同的使用范围,其使用量应符合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; (2)生产条件符合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(卫生部卫法监发[2002]159号文件附件2)要求; (3)产品经检验符合该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。
申报材料: 1、安徽省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申请书; 2、申请报告 ; 3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单,原料配方或成份含量 ; 4、生产条件、设备的资料; 5、生产工艺流程及简图(需注明工艺流程中相关参数) ; 6、产品质量标准(必须有卫生指标,复合添加剂还应有其成份含量测定指标) ; 7、三批产品的合格的质量卫生检验报告(由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监督采样,由省级卫生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负责检测); 8、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样稿 ; 9、产品自身检验设备、项目、检验人员名单(附学历证明或资格证明) 及自检报告; 10、厂房车间布局简图(标注面积) ; 11、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; 12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/培训合格证明; 13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(自查表); 14、卫生行政部门认为还必须提供的资料(如原、辅材料、包装材料、生产用水索证等)。
办理程序:1、申请;2、受理;3、现场审查及抽检;4、发证
承诺期限: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,承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备  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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