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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名称:单采血浆执业变更审批 |
| 办理地点: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|
| 许可依据: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6年第208号)《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8年第58号) |
| 申报条件: 申办人应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下列材料 |
| 申报材料:
(一)单采血浆执业变更申请书;
(二)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,法定代表人专业履历表和学历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;
(三)变更执业地址须提交业务用房平面图、全景正面图片,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,新建业务用房竣工验收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,医疗废物、污水处理方案和环境评价报告;技术审查合格证明材料;
(四)变更采浆范围须提交新增采浆区域的具体名称及其县、市卫生政部门审核意见;
(五)变更机构名称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(六)增加业务项目,需提交增加业务项目的名称和相关技术资料;
(七)其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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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程序:1.申请;2.受理;3.审核;4.批准。 |
| 承诺期限:20个工作日 |
| 收费标准:不收费 |
| 备 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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